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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与水利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综合调控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联合开放研究基金指南

发布时间: 2026-10-20


  为促进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综合调控科学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构筑开放包容学术环境,集聚海内外优秀科研力量,赋能交叉学科前瞻布局,培育拔尖创新科研人才,河海大学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与水利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综合调控技术创新中心联合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诚邀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依托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开展科学研究。开放研究基金紧密围绕实验室与技术创新中心研究方向,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 本期开放研究基金支持范围

2026年度围绕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研究特色,开放基金设定A、B、C三档,拟资助A档1项,B档2项,C档3项,具体如下:

1.入湖河流水质强化改善与生态修复机制(A档)                

2.浅水湖泊污染物多介质迁移转化与驱动机制(A档)        

3.湖库复合污染对饮用水安全的影响机制及生态效应(B档)  

4.河湖相互作用机制及其对污染物排放的驱动效应(B档)  

5.湖泊水动力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制与过程模拟(C档)

6.浅水湖泊底泥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C档)  

二、申请要求及评审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与我校已有合作的相关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研人员。为加强开放合作,项目组成员须包含一名以上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我校科研人员。请申请者下载报名表,待审核通过后,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在规定日期前递交。收到申请书后,经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水利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综合调控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受理时间及方式

自本“开放研究基金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请于2026年11月5日之前提交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anghua@hhu.edu.cn),待审核通过后,申请者需在2026年11月18日之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以邮戳日期为准),并通过E-mail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

四、基金资助及管理

1.开放基金实施周期为2年,A、B、C三档支持金额及成果基本要求见下表。开放基金经费不予外拨。

项目分档

支持金额

成果基本要求

A档

10万/个

河海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A类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到校学术报告1次。

B档

5万/个

河海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B类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到校学术报告1次。

C档

3万/个

河海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中文核心类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到校学术报告1次。

注:论文分档请参考《河海大学高质量论文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

2.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为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并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河海大学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Integrated Regulation and 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Shallow Lake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Hohai University)。

联系人:单淇

电  话:025-83786971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水利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综合调控技术创新中心

邮政编码:210098

E-mail:wanghua@hhu.edu.cn

开放基金报名表.docx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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