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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1-07

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剧毒、易制毒、含重金属、有机、无机等物质的过期药品、试剂;用过的空瓶、废弃液;实验垃圾(如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手套和损坏的玻璃器皿等)。

1.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区分,实验垃圾按要求分类后放置于实验室危废物存放点,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危废物记录本;

2. 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废弃物和危险品化学废弃物须分开放置于实验室危废物存放点;实验室废弃液存放于用过空瓶中,密封后分类存放,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禁止混合收集;

3. 定期将实验室危废物存放点的各类废弃物按照其特性分类进行装箱,并填写装箱单、危险品废弃物统计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统一回收(废弃的试剂原液用原有试剂瓶盛装并标明成分、试剂空瓶和实验垃圾分别单独装箱并在纸箱外标明“空化学危险品试剂瓶”和“实验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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