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不准高声谈笑、随地吐痰、乱抛纸屑,保持安静、整齐、清洁。
3.确保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节约器材和水、电、气,遇到事故及时短点、断水和气源,并白高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4.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对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做好使用记录。
5.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不遵守操作规程且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严肃追究责任。
6.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报废须作技术鉴定,填写“报废单”,逐级上报,由学校统一处理。
7.仪器设备应专人保管,建立仪器设备帐册,严格履行领用、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保持帐、物一致。
8.遵守劳动纪律,下班时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
9.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和委托任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